发布日期:2026-04-28 22:56 点击次数:183

4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饿了么,现淘宝闪购)、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抖音)、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天猫)等7家电商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7家电商平台改正违法行为,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不等,并处以罚没款共计35.97亿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7家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1968.74万元。
经查,上述7家电商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审核把关不严,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与转单平台签订合作协议,明知或应知转单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未采取必要措施;7家电商平台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负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但未全面履行有关岗位职责。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案件启动调查后,市场监管总局第一时间责成电商平台立行立改,7家电商平台均已下架未经审核的有关“幽灵店铺”,停止与相关转单平台的餐饮转单合作。
处罚详情如下:
序号
当事人
处罚金额
1
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没收违法所得6,701,987元;
2.对当事人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行为罚款626,220,000元;
3.对当事人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行为罚款2,000,000元;
罚没合计:634,921,987元
4.责令当事人暂停新增蛋糕(预包装除外)店铺3个月。
2
张奇(京东法定代表人)
罚款168,697.69元
3
倪文祺(京东食品安全总监)
罚款280,000元
4
薛剑(京东食品安全总监)
罚款65,000元
5
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
1.没收违法所得50,791,578.86元;
2.对当事人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行为罚款692,930,000元;
3.对当事人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行为罚款2,000,000元;
罚没合计:745,721,578.86元
4.责令当事人暂停新增蛋糕(预包装除外)店铺6个月。
6
钟永健(美团法定代表人)
罚款2,527,714.7元
7
王紫薇(美团食品安全总监)
罚款872,532.18元
8
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
1.没收违法所得9,492,961.48元;
2.对当事人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行为罚款45,400,000元;
3.对当事人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行为罚款2,000,000元;
罚没合计:56,892,961.48元
4.责令当事人暂停新增蛋糕(预包装除外)店铺6个月。
9
王迪(抖音法定代表人)
罚款337,030.52元
10
廖天博(抖音食品安全总监)
罚款646,610.16元
11
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没收违法所得23,088,323.12元;
2.对当事人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行为罚款533,360,000元;
3.对当事人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行为罚款2,000,000元;
罚没合计:558,448,323.12元
4.责令当事人暂停新增蛋糕(预包装除外)店铺6个月。
12
方永新(饿了么法定代表人)
罚款1,220,000元
13
田西艳(饿了么食品安全总监)
罚款985,279.38元
14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1.没收违法所得925,299.81元;
2.对当事人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行为罚款44,050,000元;
3.对当事人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行为罚款2,000,000元;
罚没合计:46,975,299.81元
4.责令当事人暂停新增蛋糕(预包装除外)店铺3个月。
15
谌伟业(淘宝法定代表人)
罚款510,127元
16
黄海波(淘宝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
罚款276,484.46元
17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
1.没收违法所得4,142,839.48元;
2.对当事人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行为罚款2,000,000元;
3.对当事人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行为罚款25,600,000元;
罚没合计:31,742,839.48元
4.责令当事人暂停新增蛋糕(预包装除外)店铺6个月。
18
刘博(天猫法定代表人)
罚款1,434,598元
19
黄海波(天猫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
罚款767,605.44元
20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没收违法所得5,850,222.91元;
2.对当事人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行为罚款1,514,080,000元;
3.对当事人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行为罚款2,000,000元;
罚没合计:1,521,930,222.91元
4.责令当事人暂停新增蛋糕(预包装除外)店铺9个月。
21
赵佳臻(拼多多法定代表人)
罚款6,937,295.46元
22
范洁真(拼多多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
罚款2,658,400.5元
处罚决定书其一:





